山东:10条措施加快集聚博士后人才

2020-09-24 阅读次数: 877

近日,山东省出台《关于推动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稳定合作机制的若干措施》,推出10条政策举措,推进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博士后招引联动合作机制,优化博士后联合培养使用机制,完善博士后跟踪服务机制,集聚各方优势资源,破解博士后招引、留用、服务问题。 

主要内容有:

提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招收、培养博士后的“双主体责任”,畅通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信息共享渠道,建立以互相推荐为主要形式的博士后引进长效合作机制。

提出博士后在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取得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分类权属问题,明确博士后在站期间的职务成果也有署名权、分益权,更加注重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和提高经济效益贡献。

建立全方位的博士后支持服务体系,明确分市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全职在站博士后生活补助最低保障制度,对出站后进入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后,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精准务实的支持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