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多措并举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

2020-09-27 阅读次数: 836

近日,陕西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行动的通知》。即日起至12月31日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行动,把2020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面纳入就业创业推进行动,普遍落实实名帮扶举措,使有就业创业需求的毕业生都能得到相应服务支持,着力提升就业能力,促进其尽早就业。

开展专项摸排。建立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清单。开设求职热线,开展基层摸排,对登记毕业生逐一联系,摸清就业需求。根据摸清基本信息、就业需求、就业状况,形成实名数据库,动态更新帮扶就业情况。

加快岗位落实。加快实施企业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全面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社区和科研助理岗位招录(聘)进度,挖掘平台经济、数字经济从业机会,围绕基层治理、教育医疗、农业技术等人才紧缺领域增设岗位,拓宽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

扶持创业创新。对创业毕业生普遍提供创办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增设信息技术、现代农业等领域课程。发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和县镇两级标准化创业中心作用,对创业毕业生提供针对性培训、咨询辅导、跟踪扶持、成果转化等“一条龙”服务,优先安排经营场所,落实减免场地租赁和创业服务费用,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

提供不断线服务。对未就业毕业生发放政策服务清单,推送针对性岗位信息,常态化开展专项招聘,加密线上线下招聘活动,设立就业手续办理绿色通道,推进档案转递、组织关系转接、落户等“一站式”办理。

提升就业能力。为毕业生提供丰富多元的职业规划、职业体验、求职技巧等指导,扩大就业见习规模,开展大规模、高质量职业培训,着力拓展新职业培训,对有培训意愿的毕业生应培尽培,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加大困难帮扶。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其他各类就业困难毕业生、湖北籍毕业生开展专项帮扶。对通过市场化渠道难以实现就业创业的,利用新增见习岗位和管理类公益性岗位进行兜底安置。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

保护就业权益。规范就业协议签订,规范招聘市场秩序,加大对企业用工行为的监督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依法及时查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