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18条让新业态成为就业蓄水池

2021-01-22 阅读次数: 5572

近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鼓励和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用全方位的政策为灵活就业群体保驾护航。

《实施意见》包括五个方面措施:一是鼓励多种形式灵活就业。促进个体经营发展,扩大非全日制就业,发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二是支持自主创业。优化监管服务,提供担保贷款支持,给予税费减免支持,发放创业补贴,降低灵活就业场地成本;三是加强灵活就业服务。实行承诺制登记,支持职业技能培训,优化人力资源服务,鼓励设立零工市场,加强灵活就业人员帮扶;四是加大灵活就业保障力度。维护灵活就业劳动权益,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五是营造鼓励灵活就业的浓厚氛围。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激励,强化宣传引导。

针对零工市场的不稳定问题,《实施意见》明确,鼓励设立零工市场,有条件的城市可在零工聚集地因地制宜规划设置零工市场,组织劳务对接洽谈,加强疫情防控、秩序维护和安全管理。

为鼓励灵活就业群体发展壮大,《实施意见》也提出,发展新就业形态,实施包括审慎监管,促进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加快推动网络零售、移动出行、线上教育培训、互联网医疗、在线娱乐等行业发展,为劳动者平台就业、居家就业、远程办公、兼职就业创造条件。

湖北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灵活就业既为劳动者解决了生计问题,也成为了吸纳就业的蓄水池。湖北人社部门会紧紧抓住这个机遇,形成一整套工作机制、工作举措,推动灵活就业更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