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放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 受理期限截止到12月31日

2021-07-30 阅读次数: 604

   近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延续实施稳岗扩围政策的通知,政策将延续至年底。

  通知提出,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按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执行),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对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实施。

  市社保经办机构将分两批次,于2021年9月30日、12月31日对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参保单位采取免申请受理。

  同时,深圳还放宽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并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上述政策受理期限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