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持续深入推进农牧民转移就业工作

2021-09-23 阅读次数: 415

    西藏自治区坚持把农牧民转移就业增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持续拓宽就业渠道、扩大就业规模、提高劳务收入水平。

  截至7月底,全区农牧民转移就业55.4万人,实现劳务收入46.1亿元,转移就业人数和劳务收入总体势头良好。

  组织化转移成为常态

  进一步建立健全农牧民转移就业工作体系,完善个人跨区域转移就业、企业吸纳就业、支持市场主体发展、个人自主创业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形成较为完备的政策体系。各市地进一步强化对农牧民转移就业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专人专班推进,强化就业岗位对接和跟踪服务。

  自治区农牧民转移就业专项推进组办公室对工作推进情况实行“半月通报”制度,确保责任层层压实、工作推进有力。各市地不断创新方式方法,通过发展劳务市场主体、开通“务工直通车”、有组织跨区域输出、设立跨区域转移就业服务站点、打造劳务输出品牌等方式,实现常态化有组织转移。

  截至7月底,全区各类劳务输出组织已达7800余个,较年初增加了767个;有组织劳务输出达33.2万人,区外转移就业达到5073人,打造了墨脱采茶人、尼木藏香制作人等20个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精品劳务品牌,劳务输出的组织化、规模化程度进一步提升。

  项目吸纳比例提升

  在推进农牧民转移就业工作中,自治区严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吸纳就业专项对接机制,明确项目吸纳农牧民用工比例,积极协调农牧民机械、车辆参与项目建设。

  各市地通过产业融合发展挖掘出更多适合农牧民就业的岗位,既注重龙头产业和产业链条吸纳就业,又注重小微产业和小型合作社吸纳就业,采取“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等方式拓宽农牧民就业渠道。

  截至7月底,全区通过地方产业发展带动农牧民转移就业7.6万人,实现收入5.9亿元;全区政府投资项目吸纳农牧民转移就业9.1万人,农牧民占用工总量的65.8%,同比提高15.5个百分点,实现劳务收入6.5亿元。

  技能培训更加精准

  今年以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质量提升年行动”,把农牧民培训意愿与市场需求、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等结合起来,分批、分类、分层次开展农牧民技能培训,突出开展好“订单、定岗、定向”培训,进一步提升培训后就业率。

  截至7月底,全区共培训农牧民6万人,培训后就业1.7万人,其中“订单定向”“以工代训”达到了1.2万人,实现了边培训、边就业、边增收。

  与此同时,自治区持续推进农牧民转移就业基地建设,农牧民转移就业基地由原有652个增加至762个,6.7万名农牧民依托就业基地实现就近就便就业,实现劳务收入5.6亿元。在基地就业的农牧民签订固定的劳务协议,缴纳“五险一金”,并依托基地接受技能培训,实现了稳定高质量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