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创业型领军人才最高有500万资助

2018-02-11 阅读次数: 4149

最高500万资助创业型领军人才、国家“千人计划(创业)”专家给予每人100万元配套资助、引进人才子女上学可享受优待……昨日,江淮晨报、江淮网记者获悉,合肥市新修订《合肥市领军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等四个文件,不仅“真金白银”资助高端人才,还为其子女就学等问题开通“绿色通道”,解其后顾之忧。

创业型和创新型领军人才最高有500万资助

合肥市将突出“高、精、尖、缺”导向,面向国内外每年重点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推动成果转化、发展高新产业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其中,重点引进合肥市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领军型人才,分创新型领军人才和创业型领军人才两类。

对领军人才实行分档资助,其中创新型领军人才分三档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资助,创业型领军人才分三档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资助。

最高500万元资助的创业型领军人才,必须是国际国内某一学科、技术领域内的带头人;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进行产业化发展、具有广阔的市场潜力并能够引领国内的产业发展方向;有创业经验并曾在世界500强企业担任中层以上职务或中国500强企业担任高层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等。其企业投资达到一定规模,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国家“千人计划”等专家给予每人100万元资助

文件提出,对“千人计划”等人才也将给予配套资助。

其中,国家“千人计划(创业)”专家给予每人100万元配套资助,国家“千人计划(创新长期)”、“外专千人计划”、“青年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专家给予每人50万元配套资助。安徽省“百人计划”、“外专百人计划”、“特支计划”专家给予每人50万元配套资助。

在资金的分配上,对省部属驻肥单位的配套资助经费由用人单位制定分配使用办法。对市属企事业单位的配套资助经费40%用于入选专家生活补助,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或在三年内分期资助专家本人;60%用于入选专家自主选题研究、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

引进人才子女教育享受优待

不仅有“真金白银”的资金支持,对于引进人才的子女就学等合肥也开通“绿色通道”,给予优待。

文件规定,根据《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认定的近年来从市域外引进的高级人才(E类)及以上层次人才、江淮(合肥)优才卡获得者(以下简称引进人才)子女在合肥市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不仅能享受本市市民同等待遇还有优待。

其中,引进的市级领军人才(D类)及以上层次人才子女就读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的,尊重其意愿,由意向学校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协调安排到相应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小学或初中就读。确因班额等特殊原因不能安排的,意向学校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要提出妥善解决方案。

引进人才子女要求中途转入合肥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户籍未迁入我市的,可视为符合转学条件。

引进人才子女如要求在合肥市参加中考,并就读高中的,按合肥市有关规定执行;如在外地参加中考,要求转入合肥市公办普通高中就读,户籍未迁入我市的,可视为符合转学条件。

高级人才(E类)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的,由居住地所在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外籍人才子女就学可实行弹性学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