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在高校全面建立岗位动态管理机制

2018-10-12 阅读次数: 1314

为推动江西全省高校加快建立与高水平的大学匹配、符合高水平人才发展特点的新型人事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近日,江西省人社厅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省高校建立岗位动态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分为6个部分,立足于江西高校发展实际,在岗位设置、分类考核、聘用管理、程序规范、组织实施等方面提出了17条政策“干货”,总体呈现出含金量高、创新力度大、支持力度大等“一高、两大”的特色亮点。《指导意见》提出的政策在岗位设置、分类考核、聘用管理等方面有较高含金量,操作性强。同时,《指导意见》还创新性地提出了建立校内岗位动态分配办法、探索建立学科目标群制度、严格“双肩挑人员”的考核、积极探索准聘长聘制改革、建立同行专家学术评价制度等五项举措。在支持力度方面,《指导意见》则进一步增强了高校自主权,加大了对工作成效较好的高校的奖励性支持力度。

下一步,江西省将以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为核心,遵循高等教育办学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打破岗位聘用“终身制”,按照“科学设岗、聘期管理、分类考核、动态调整”的思路,计划争取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高校全面建立“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待遇能高能低”的岗位动态管理机制。与此同时,江西省人社厅还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指导和督查力度,积极稳妥地推进《指导意见》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进一步争取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支持,加大政策保障力度,让广大高校教师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进一步加大事中事后的监管,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规范有序。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