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社局:下月起参保人可核对2018年度社保缴费情况

2019-05-21 阅读次数: 1334

今日从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获悉,北京市社保中心近期发布《关于核对2018年度社会保险个人缴费情况的公告》,并提示广大参保人员,凡是在2018年内参加了社会保险、且有1个月(含)以上正常缴费记录的人员,下月起即可通过社保对账单,查询并核对2018年度个人社保缴费情况。

参保人在获得对账单后,应对2018年度个人缴费情况进行核对,是否与本人实际情况相符。需要核对的项目主要包括:个人参保信息、申报的月缴费工资、各项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等。如参保人对相关内容有异议的,经所在单位认可,2019年12月31日前,由参保人所在单位持对账单到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进行相关信息核对、修改,或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进行补缴。出现参保人与所在单位对缴费基数发生争议的,参保人应及时向行政部门或到社保经办机构投诉、举报。

据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响应“节能环保,低碳生活”的号召,北京市社保中心今年继续为广大参保人提供电子版社保对账单。自6月1日起,参保人即可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rsj.beijing.gov.cn/csibiz/)、北京市各社保经办机构内的自助服务终端等,查询打印2018年度社保对账单;选择电子邮件获取对账单的参保人,可以通过已在社保登记的邮箱地址查询、下载打印2018年度对账单信息。

此外,今年4月19日之前将获取对账单方式选为“邮寄”的参保人员,也将于6月底前陆续收到由北京市社保中心委托邮政机构寄出的纸质社保对账单。据了解,2020年北京市将继续推行电子版对账单。如参保人确需邮寄纸质对账单,可通过所在单位变更对账单获取方式;也可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在“申报业务管理”模块下选择“参保人申报变更个人信息”,将获取对账单的方式选为“邮寄”。如未选择,将被默认为同意接受电子版对账单,不再邮寄纸质对账单。

记者了解到,社保对账单上详细列举了参保人上一年度各个月的缴费工资,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单位和个人缴费的金额,以及养老账户金额信息。可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自助终端机、电子邮件、邮寄、社保经(代)办机构柜台5种方式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