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江市社保降费推助企业高质量发展

2019-06-25 阅读次数: 1235

一是降低缴费费率。5月1日起,全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9%降至16%,降幅达15.8%,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降低费率后全年将为全市4197户参保单位节省社会保险费达1.972亿元,有效减轻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负担。

二是调整缴费基数。将社保个人缴费基数由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80464元调整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4717元,降幅达19.57%。个体缴费基数档次上限由100%调整为300%,下限逐年过渡到国家规定的60%。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在上下限间自主选择档次缴费,更大程度享受社保政策红利。

三是稳定缴费预期。在征管体制改革过程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其他险种现行征收主体和缴费方式保持不变,不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欠,不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同时,2019年继续执行现行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确保企业职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