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一金并非强制变成六险二金

2018-01-31 阅读次数: 2029

最近大家肯定都看到许多关于“五险一金”变为“六险二金”的报道,那你知道增加的“一险”和“一金”是什么吗?

我们都知道“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而“六险二金”即是在“五险一金”的基础上增加了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

很多人会误以为,这是国家为职工新增加的两个待遇,是企业必须强制给职工缴纳的。然而,其实,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都是自愿建立。

 

补充医疗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是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而言的,是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形式。补充医疗保险是单位(雇主)为员工增加的一项福利,一般为团体购买的商业险,1998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

补充医疗保险个人是否缴费没有统一规定,各地不一样,可以由企业一方缴费,也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单位代扣代缴。

 

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也叫职业年金,这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通过集体协商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中第二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

简而言之,企业年金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险,职工参加企业年金,有利于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另外增加一份养老积累,进一步提高退休后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

需要说明的是,国家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但并不是强制要求建立。而且,企业年金已经出现多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年1月6日发布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

也就是说,企业年金是一个已经实行了十几年的老制度了,只不过,自2018年2月1日起,新制定的《企业年金办法》将正式施行。这次发布的《企业年金办法》是对2004年《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修订和完善。

根据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

相对于养老保险,企业年金普及率还不高,2016年全国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88777万人,而企业年金参加职工只有2325万人。《企业年金办法》规定发起企业年金计划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对于很多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集体企业,同时满足具有一定困难,加上采取自愿建立原则,而且员工流动性高,所以到目前为止企业年金的参与率并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