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操作规范

2018-08-15 阅读次数: 2190

一、名称及其性质
(一)项目的名称: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操作规范
(二)项目的性质: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对外服务事项
二、政策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5号);
三、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无
现承诺时限:无
四、办理条件
工信部门认定的小微企业或持有《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的社会组织,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工作6个月,并缴纳半年以上(含半年)社会保险费,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上个半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和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
五、申报材料
(一)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申领审批表
(二)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条件的人员花名册
(三)小微企业提供当地工信部门出具的小微企业认定证明和营业执照副本;社会组织提供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
(四)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条件的人员《居民身份证》
(五)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
(六)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
六、办理地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南二里4号劳动保障大厦718室
七、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71-5505371
投诉电话:0771-5505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