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员工三期到底能享受哪些待遇?

2018-07-15 阅读次数: 1527

孕期
从二孩政策开放后,可谓是:孕期爆发!

产检假的时间及期间工资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产检假的天数,因此只能根据劳动法和女职工权利保护法的规定,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产检的,所需时间视同正常劳动,需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也就是说她只要需要产检,并且有医生开具的医嘱,就要按正常的出勤处理,没有时间限制哦~

案例:某女职工从怀孕5个月开始每三天去一次医院,每天至少是半天,偶尔还去一整天,这种情况用人单位能否拒绝呢?

分析:如果用人单位觉得员工出示的医嘱有问题,可以向医生求证,如果医生证明医嘱作假,则单位有权拒绝产检假,但如果医生证明属实后,单位依然觉得不可信,那么单位可以要求员工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检查,期间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产检费

用人单位只要缴纳了生育保险,此项费用就是由生育保险支付,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生育保险,则费用由单位承担。

保胎假

保胎假的性质属于病假,HR们一定都很清楚病假的处理流程,但是唯一与病假的区别是,保胎假没有时间限制(有些单位规定入职不满5年的只有3个月病假时间)。意思是假如女职工经医疗机构诊断确实需要保胎休息的,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病假处理,期间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但一般都默认是最低工资的80%,一方面保证自身利益,另一方面也为了防止工资给太高了,员工泡长假……

如果单位对员工出示的病例和医嘱有怀疑,操作手法与产检假相同。

调岗、加班、夜班、工作环境

1、政策规定员工在孕期可以凭医生证明要求调整岗位且薪资与之前持平,但是用人单位是没有权利根据医生证明主动调整员工岗位的哦;
2、怀孕7个月以上的不得要求加班或夜班,不得安排在33度以上的环境上班,更别说有毒有害的环境啦~

产期
产期争议最多的是待遇问题,一般用人单位都是会给休产假的,但是津贴该怎么发放呢?

产假的时间及生育津贴

无论是一胎或者二胎,只要是符合生育政策的生育,就可以享受产假待遇,基本的产假为98天+30~60天(奖励假,各地方政策不一,奖励假期间工资一般由单位承担)+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的休息是连贯性的,不剔除双休日和法定假,所以提醒HR们要自己看下公司的规章制度,有没有明确产假休息时间,如果没有,建议写明哦~此外,产假期间可领取生育津贴,这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

产假医疗费

如果是缴纳了生育保险的,那么费用由生育保险承担,如果没有缴纳,则是由用人单位承担。

陪产假

男职工的权利哦!一般时间在20天左右(每个地方政策也不一样),陪产假的费用部分地区是由生育保险承担,但绝大多数地区由用人单位承担。

案例:如果配偶预产期15号,然而15天后还没有出生,那么男职工还可以要求继续修陪护假吗?

分析:这要取决于用人单位,如果从人文关怀的角度出发,可以继续给假,但是此期间的休息可以按照事假处理,不一定要支付工资。

哺乳期
产假结束,问题也就少了些

哺乳假的时间和期间工资

哺乳假的规定时可以在产假休完后到婴儿一周岁前每天享有1小时的哺乳假(可以是上班后半小时和下班前半小时,协商一致即可),哺乳期的工资待遇按照正常出勤工资处理,另外如果在产假满之后继续休假的需要请假,公司可以按照工资的75%来发放(各地方政策不一)。
到这里,关于女职工三期的问题就说差不多啦,最后小编还想跟HR们讨论一些个热议的问题:

问题一、女职工在三期内,用人单位能不能解除劳动关系?
很多HR都摇头说不行,除非是双方协商一致,大多数纠纷都是通过协商解决的,一方面是女职工也不想有太大的情绪波动……

如果是违法解除 用人单位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并不是赔钱就可以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一般法院仲裁委会给予支持,但是有的仲裁申请阶段特别长,还没开审孩子都快生下来的,比如广州市……

但是违反《劳动关系法》第39条规定时,就可以:

第一,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第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第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第四,与其他企业建立劳动关系;
第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无法协商一致,也不能利用法律规定解除,就只能非法解除劳动关系了~

假设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关系,员工自己也不想继续履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另外,产期按照工资的100%支付,孕期和哺乳期按照正常工资的20%支付(各地方政策不一)。

产检和分娩医疗费,本身应该由生育保险承担,但是由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因此随之而来的就是终止社保关系,用人单位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二:未婚怀孕可以不可以享受待遇?
只要在分娩前取得计生证,就是属于符合政策的生育,可以享受。

问题三:不符合生育政策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只要用人单位有相关规定的,女职工违反生育政策视为严重违纪的,就可以合法解除,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规章制度没有相关没规定,那么用人单位是不能依照此条来解除劳动关系的,否则那就属于违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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