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推动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

2022-08-05 阅读次数: 795

       近日,江苏省民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推动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的通知》,助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通知要求,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各地要在社会组织登记审查中将新成立社会组织“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的法定准入条件落到实处,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政策落地与项目实施,带动开发专职就业岗位。

       多层次搭建就业平台。各地要动员本地区各类社会组织因地制宜开展招聘对接活动,有序组织高校大学生到社会组织开展就业对接、实习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等活动。注

       多方位提供就业服务。推动各级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行动,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家庭、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零就业家庭、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以及有残疾的、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帮扶对象,优先提供就业岗位。

       通知强调,各地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激励和宣传引导,把促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摆在社会组织工作的突出位置,发挥部门合力,建立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就业职能部门、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等的协同机制,用足用好财政资金补助政策和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做好典型案例宣传,确保工作顺利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