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职场小白”亟需谨慎躲“坑”

2021-10-18 阅读次数: 1490

进入8月,应届毕业生们开始迈入职场成为一名“社会人”,但刚刚走出大学校园的他们却很容易落入职场“隐形陷阱”。从试用期“白用”,到培训课“被套路”,“职场小白”们需要躲避的“坑”不少。

刘洋是今年的应届大学毕业生,经过一番“海投”终于找到了工作,并和公司商议试用期3个月。“疫情期间工作不好找,公司说试用期没工资,我想着熬一熬就过去了,于是便答应了。”但让他无法接受的是,试用期结束公司却拒绝给他转正,也不支付任何工资。刘洋不愿再耗下去,选择了离职。

上海锦天城(天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忠琦律师表示,试用期“白用”是初入社会的毕业生们最常遇到的情况。但实际上法律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否则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他提示。

安徽的应届毕业生小张告诉记者,他怀疑自己在不久前遭遇了“培训贷”。小张说,自己大学毕业后通过网络招聘平台应聘了一家通信工程公司,公司说为储备所需人才,会安排小张进行相关业务实训,但培训费要小张支付,公司再以补偿的形式分两年补给小张。为了顺利拿到offer,小张与公司签订了一份《就业保障及实训合同》。

“这笔钱由贷款机构直接打进公司账户,我要负责分24期偿还本息共1万余元。试用期有2500到3500元的工资,每月几百元的贷款本息也在我的偿还能力之内,所以就同意了。”小张说。随后小张被公司派到外地工作,其间公司经理以微信转账的形式给小张转了培训补助1300元,但一直未发放约定的工资。

除了“培训贷”外,记者调研发现各类“职场歧视”也是招聘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记者在知乎等平台搜索发现很多关于“职场歧视”的吐槽,其中包括性别歧视、身体缺陷歧视、地域歧视、学历歧视等。

有受访法官表示,法律明确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但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常直接以歧视性的事由对劳动者歧视对待,甚至还有通过隐性的差别化方式歧视劳动者。”

王忠琦等业内专家认为,高校应增加劳动法规和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教学内容,使学生系统地掌握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知识。此外,人才劳务市场以及网络招聘平台等组织机构也应在招聘时增设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强化应聘者的维权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