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2018-03-28 阅读次数: 3247

2018年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下面由远创人力小编为您介绍。
  
  南京这20种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
  
  1、购买商品房的;
  
  2、购买二手房的;
  
  3、购买公有住房的;
  
  4、购买经济适用房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
  
  7、租住商品住房的;
  
  8、离休、退休的;
  
  9、出境定居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1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被市总工会认定为特困职工的;
  
  13、本人、配偶、父母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4、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6、单位集资建房的;
  
  17、在国有(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18、在国有(集体)土地上大修自建自住住房的;
  
  19、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20、差错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