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城乡居民医保本人交费调节为每人每年250元

2019-09-24 阅读次数: 2135

2019年度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近日启动,郑州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250元。

按照规定,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有4类,包括普通居民(含居住证持有人)、2019年出生的新生儿、财政补助的困难人员和在本市就读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其中,2019年出生,参保时不满一周岁(含一周岁)的新生婴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应及时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手续。在本市就读的大中专院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缴费。没有办理参保登记的,需要携带户口本、一寸彩色白底照片一张,到所属社区(行政村)办理参保登记。

财政补助个人缴费人员无需单独缴费,依据县(区)级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提供的名单,由同级社保分局批量审核参保,统一征收。财政补助的困难人员具体是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具有一级、二级残疾证)、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的老年人、低收入家庭未成年人、经扶贫办认定确实无力缴纳城乡医疗保险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经民政部门认定确实无力缴纳城乡医保费的困境儿童,以县(区)级以上民政、扶贫、残联部门认定为准。

需要提醒的是,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仍未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的人员,将不能正常享受2020年居民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