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

2019-12-18 阅读次数: 2885

实施编码:12450200059526314T3002014008002

办理时间:即时办结

责任单位: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服务对象:柳州市参保人员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

办理流程:



申请条件: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人员;

2.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选择领取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的。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办理材料:

1.《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减员(停发)申报表》,原件1份;

2.个人办理的,还需提供继承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境外人员提供护照),验原件;

注:

1.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未能获取死亡信息,还需补充提供公安机关、司法部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验原件。

2.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未能获取继承人与死者关系的户籍信息的,还需补充提供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公证机关或司法机关出具的公证书,验原件。

办理地点及办理机构:

1.发送短信通知;

2.扫描业务受理回执单上的二维码查询;

3.“柳州智慧人社”手机APP查询;

4.“柳州人社”微信公众号查询。

收费标准:不收费

结果送达:现场反馈

联系电话:12333


附件: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减员(停发)申报表(空表)  .docx



文章转载处:http://rsj.liuzhou.gov.cn/news/show-125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