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限购放松”?!官方答复来了

2019-10-28 阅读次数: 1178

          在经过两年试行之后长沙市住建局日前正式印发《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近日,有部分自媒体对该文件进行错误解读,导致网上出现“长沙限购放松”谣言。小编今日从长沙市住建局获悉,新出台的正式《办法》并没有涉及到修改或增加与现行限购政策相关的内容,长沙“限购放松”“限购松绑”系部分自媒体对文件的断章取义,属于不实信息。

          小编了解到,长沙市住建局2017年8月18日出台了《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根据相关规定试行两年后需要转为正式办法。因此,针对在这两年试行过程中反馈的问题,该局进行了修订和增补,于今年9月30日发布《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但正式办法并没有涉及与现行限购政策相关的内容。

          《办法》第三条规定:在长工作、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首套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缴存时间的限制。

申请购房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是购房申请表(由申报对象据实在网上填报)。

二是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

          三是在长工作情况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出具在职证明和单位证照复印件;自主创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个人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材料(无时限要求)。

四是毕业证书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含原件、复印件及通过网上或者线下查询学历、技师职业资格认证系统出具的结果)。

五是根据购房政策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上条款与原试行办法中的条款基本一致,只是在正式办法中增加了第五点:“根据购房政策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即将长沙市“923”限购政策操作细则中关于人才购房“除提交《试行办法》所规定资料以外,另外还需要提交本人连续24个月以上在长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和公安部门出具的已满24个月居住证”的规定在文件中再次予以明确,表明人才购首套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限制,但仍须满足在长工作生活24个月的条件

          部分自媒体在阅读文件后,解读为“长沙取消人才购房落户和社保缴存时间限制,利好非本市户籍人才购房”“对于在长工作、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明确‘首套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缴存时间的限制’,取消前期要求的需‘稳定就业’,即‘需要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保或个税’。”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是对《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中人才购房政策的误读。


          “稳定就业”即“需要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保或个税”,是长沙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函﹝2018﹞75号)、长沙市住建局《关于执行长政办函[2018]75号文件细则》(长住建发﹝2018﹞59号)文件中,针对市外迁入的长沙户籍家庭购房政策的规定,即:市外迁入的户籍家庭,落户满一年且在本市稳定就业(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保或个税),或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内限购一套商品住房;而非对人才购房的规定。

           因此,长沙市住建局新发布的《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并没有对人才购房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取消或放宽。部分自媒体等“标题党”推文系对政策的断章取义,纯属不实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