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19 阅读次数: 20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部署要求,严厉打击政府投资项目、国有企业投资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劳动报酬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本次线索征集聚焦政府投资项目、国有企业项目,重点针对以下两类问题:
(一)工程建设领域内,由各乡镇(街道)、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投资建设的各类工程(含住建、交通、水利、市政、农业农村等行业)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无故拖欠、克扣工资,拖欠加班报酬,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问题。
(二)上述项目中,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制度落实不到位,可能引发或已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问题。主要包括:未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未规范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履行代发工资职责、未按规定缴存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告示制度执行不到位等情形。
(三)以下情况不在本次线索征集范围内:
1.涉及工程款、材料款、机械租赁费等非工资性款项的纠纷;
2.基于个人雇佣关系产生的工资支付问题;
3.相关争议已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的;
4.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
5.双方就工资结算金额、劳动关系等核心问题尚存争议,未形成明确结论的。
二、问题受理条件
反映的问题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贵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方可受理:
(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行为,发生在近两年内(自反映当日起倒推两年);
(二)有明确的被投诉单位(或项目责任单位),且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受损确系该单位的违法行为直接导致;
(三)反映的问题属于劳动保障监察法定职权范围,且由贵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辖。
三、线索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四、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拨打0701-3316605,在法定工作日征集时间内接听。
(二)来访举报:请携带相关材料前往贵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现场举报。来访时请携带劳动合同、工资欠条、考勤记录、工作证、工友证言等佐证材料,以便高效核查。
五、举报须知
(一)反映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客观、真实反映问题,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需如实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便于后续核实与反馈。
(二)反映人对所提供线索及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对编造虚假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讨要农民工工资,或以拖欠工资为名索要工程款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三)贵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反映人的个人信息、举报线索及佐证材料严格保密,切实保障反映人的合法权益。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