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2026-03-23 阅读次数: 207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号)有关精神,经研究,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保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选聘、规范管理。

二、招聘岗位、工作地点及工作内容

(一)岗位及数量:保洁岗(城镇公益性岗位)1名。

(二)工作地点: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工作内容:做好办公区与服务区内环境卫生日常管理服务。

三、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二)应聘人员须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关于就业困难的下列条件之一方能报名: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镇康县户籍优先,男女不限,年龄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学历不限,具有从事保洁日常工作经验和持有残疾证者优先。

(五)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且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报名应聘。

4.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3年的人员及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5.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3月20日至4月3日,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二)报名地点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镇康县南伞镇和顺路9号)。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供《云南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就业创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材料(如: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需提供低保证明、零就业家庭成员需提供相应证明、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主要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注:是否为就业困难人员请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核查)

(五)面试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按面试成绩择优录取,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或者体检结果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按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一次。

(七)公示及聘用

确定公示的人选,需进行为期5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及合同签订

招聘的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需与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可连续签3年。合同期内,工资待遇为2805元/月(含个人交纳五险一金部分),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五险一金),作息时间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食宿自理。

六、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施永福

报名电话:0883-6630130

邮箱:zkrsj2006@126.com